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朴景云同志被评为“咸阳市先进工作者”

5月9日,咸阳市召开了第九次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,我院学生处公寓科副科长朴景云获得 “咸阳市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

本次咸阳市受表彰的共有38人,我院1人。本次表彰为我院培养了典型、树立了先进,也为我院教职工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模范。同时我们号召全院教职工应以先进工作者为榜样,扎实工作,为把我院建设成为“陕西一流、全国知名、特色鲜明”的高职强院做出更大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