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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

工作的通知

各工会小组:

我院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收缴对象

工会会员

二、交纳标准

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《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》规定,工会会员按照月标准工资(即“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”)的0.5%交纳会费,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。(本次会费参照2019年1月工资核算)

三、截止日期

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。

四、收缴方式

各工会小组根据标准,将本小组收缴的会费交计财处史敏歌处。

五、具体要求

1.各工会小组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。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,会费收缴后将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。

2.会费收缴和使用依照规定公开透明、合理使用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

3.凡缴纳2019年度工会会费会员,方可参加本年度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。

 

工 会

2019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