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
工作的通知
各工会小组:
我院2019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收缴对象
工会会员
二、交纳标准
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《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》规定,工会会员按照月标准工资(即“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”)的0.5%交纳会费,年会费按照12个月计算。(本次会费参照2019年1月工资核算)
三、截止日期
2019年5月24日前完成本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。
四、收缴方式
各工会小组根据标准,将本小组收缴的会费交计财处史敏歌处。
五、具体要求
1.各工会小组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宣传和组织工作。交纳会费是工会会员的义务,会费收缴后将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广大教职工会员。
2.会费收缴和使用依照规定公开透明、合理使用,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。
3.凡缴纳2019年度工会会费会员,方可参加本年度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。
工 会
2019年5月20日